租赁合同4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合同是进行仲裁、诉讼的法律依据。可是日常签合同困扰越来越多,我们该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关于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月日 施工项目: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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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 元/吨),运费 元/吨(不足 吨算 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 %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4、如因租赁物存在权属瑕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 %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 %,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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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 日期:
地日3
址: 期: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签订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 签订时间: xxxx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1、甲方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243号,附图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场地的相关配套设备:
3、租赁场地的质量状况:。
4、租赁场地作为 经营。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从xxxx年5月1日起至xxx年1月31日止。
三、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元/月(大写:元/月)。
2、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生效之日起 元(大写: 元),以后每隔三个月的第三个月20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税费、押金约定
1、乙方因使用租赁场地经营而产生的各项国家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签订本合同起1天内,必须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场地押金。合同期满若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押金无息予以退还。反之,如果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五、水、电使用方式及费用管理方式
2、甲方解除合同时派人采取如下措施:
(1)停电、停水、封门;
(2)乙方在收到甲方停电、停水书面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将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交清,并将自己的物品带走,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这些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其他按《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国家法律处理。
九、合同终止及续订。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若甲方继续出租租赁物,且乙方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经营管理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若甲方不再出租场地或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三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恢复原原状归还甲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清理场地所遗留物品,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在承租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出租地块如因有项目开发、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将场地恢复返还给甲方,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旅馆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旅馆位于,
2.旅馆面积共约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旅馆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赁期满交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该旅馆租赁期限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旅馆,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旅馆交付日期: 。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 元;其余年度的租金为 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 元定金,在甲方将旅馆正式交付乙方时乙方支付甲方 元。
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应立即主动将旅馆交回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旅馆。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元,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和旅馆全部设施、设备押金。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承担每年因房产租赁所产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费、通讯、供暖、排污等与旅馆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该旅馆的整体管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承租旅馆由乙方自身经营,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旅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对乙方自行增加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4.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旅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旅馆结构。
(3)损坏承包的旅馆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旅馆经营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旅馆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10日未交纳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七条 旅馆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租赁期间旅馆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旅馆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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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交还甲方的旅馆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旅馆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房产交付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毁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第六条第2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旅馆,并且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旅馆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涉及旅馆经营所需办理的证件由甲方办理
2.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
乙方(承租方):郭彦文,男,身份证号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属双阳煤矿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以盘点交接书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现就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出租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甲方浴池房屋位于双鸭山市宝山双阳中心路中段,甲方把该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以现有状态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后,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能否满足乙方所从事的使用活动,甲方不做任何承诺,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房屋面积:429.7平方米(附本房屋平面图,此图是本合同的附件);房屋内全部设备、管路、线路,经双方盘点登记造册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甲方从 20xx年11月15日起,将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1月15日本合同终止。租赁期满终止后,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继续竞价租赁,
乙方不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
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月租金竞价为19,000.00元,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人民币给付甲方三年租金684,000.00元,并同时交纳保证金10,000.00元,乙方只有在先交付租金和保证金后方可搬入浴池。乙方所交租金的确认,以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
第四条 租赁物用途
1、甲方不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物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应根据房屋状况,对房屋进行修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饰物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装饰物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根据使用需要,可以对浴池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有益改造、维修维护,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维修维护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要保持改造、维修维护原样,权属归甲方,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2、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国家机关安全方面有规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都要依照规定采取足以防止他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措施,并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牌等。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事务完全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均要依法自主经营。为了经营的需要,对从甲方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房屋、设备、各种管路、线路等,均由乙方负责检查、检验、维修、维护,费用自行承担。因为乙方没有检查、检验、维修、维护租赁物而使用租赁物,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余租金和保证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擅自将承租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作为合 伙条件与他人合伙、联营、入股、调剂交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甲方利益的;
(3)在乙方承租期间,不给予甲方(男女)退休人员享受洗浴月票5元待遇,导致退休人员上访三次的;
(4)乙方承租期间,不按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认真负责,发生三次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
(5)乙方擅自将承租浴池所用的水、电、热(热水)、暖(冬季取暖)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2、甲方有义务按现有能力免费向乙方提供以下能源,但只限于本租赁浴池使用。
(1)本浴池的用电只限于照明;
(2)水只限于本浴池使用;
(3)冬季用暖只按照甲方现有能力供给;
(4)每日供热水,按照甲方锅炉现有条件、能量、温度为标准,如有出现供热水不足,影响洗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自来水、锅炉、管道正常检修或临时出现故障,等相关事宜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有义务依法向国家机关缴纳税费。乙方所用的字号,不得有双阳煤矿字样,否则就是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赔偿;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用水、用电、用热水、冬季用暖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有(男女)退休人员洗浴次数不限、配备洗浴用的托鞋,按甲方要求服务到位,达到(男女)退休人员满意为准。否则导致上访一次在保证金额内扣1000元,
达三次不返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3、乙方发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偿还。
4、乙方雇佣员工不得以甲方名义,乙方雇佣的员工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5、乙方防火、防盗、防洪、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设施和工作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租赁物的维修和损毁
甲方提供的租赁物现状如果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时,乙方应当放弃对该租赁物的使用并向甲方书面报告。租赁物发生损毁时,要按价赔偿。甲方没有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或者更新以达到乙方使用目的的义务。
第九条 租赁物的移交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租赁物,双方如有纠纷另行解决。乙方迟延交还租赁物一日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金为10.000.00元∕每次每项。
第十一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事由出现,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上级部门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时,甲方有权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