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起诉状范例
原告:XX市新塘镇新YC洗漂厂,住所地:XX市新塘镇东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P,职务:总经理,电话:13
被告一:陈KW,男,汉族,居住地:东莞市大朗镇巷尾育民区13-14号。电话:1371
诉讼请求
1、判决两被告共同偿还拖欠的加工费人民币18万元。
2、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人民币18万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共计人民币19062元。(2004年12月到2009年6月的利息)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2年至2004年5月间原被告双方一直保持加工承揽关系,由原告为被告加工布料,即由原告为被告进行布料洗水及漂染工作。在上述加工过程中,截至2004年12月8日被告出具一份欠条确认尚欠原告货款20万元,后至最近被告陆续偿还了2万元欠款。剩余款项在原告不断催促被告偿还的情况下,被告一直不予理睬,原告无奈之下,唯有诉请贵院主持正义,为原告追还欠款。
此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市新塘镇新YC洗漂厂
2009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