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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7-07 15:51:05
关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调研报告(全文共2195字)

调研中发现我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是保护意识薄弱。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农业为工业让路、村庄为社区腾地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特色农业设施被废弃、拆除,一些传统生产技艺逐渐被现代技术替代。二是保护挖掘力度不够。目前已认定的遗产数量和类型远不能代表我省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总体面貌,还有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处于待识别、待发掘、待保护状态。三是传承利用手段与载体相对单一、保守,有的是碎片化静止保护,活态传承、创新利用有待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丰富内涵和重要价值的挖掘大有文章可作。四是顶层设计有缺位。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缺少统一协调、统筹谋划的联合工作机制,形不成有效工作合力;还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家已出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我省还没有相关条例办法细则。

经调研、协商,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有效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依据有关政策,借鉴外省做法,成立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专门机构力量;探索资金、技术、政策、项目等多种投入方式,设立专项奖补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投入格局。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主责意识和联动部门协同意识,建立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水利、文旅、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财政、金融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协作、重要遗产认定评选、特色“非遗”传承保护、专家咨询论证等的联席机制作用,协同推进农业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是完善法规体系。将我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立法列入省人大或省政府立法计划,依据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尽快出台我省管理办法及细则。抓紧制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和规范,不断健全普查登记、申报调研、鉴定确认、宣传弘扬、保护传承等一系列保护制度,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制度保障。

二、注重全面统筹,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

一是开展全面普查。在前期普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普查范围、内容、标准,再进行一次全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识别、大挖掘、大普查行动,全面查清我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并加快推进普查成果上报汇总、档案建立和成果转化利用等工作,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据库和普查名录,同步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是科学编制规划。在尊重历史、依据现实、突出特色、彰显文化的前提下,科学制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农业技艺和生态产品开发、休闲农业发展等方面保护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中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创新保护载体,丰富保护手段,严格依规实施,率先打造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示范区(项目)。

三是建立专家智库。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的智囊作用,建立由农业、水利、历史、地理、文化、社会、民俗、林业、生态环境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坚持“优先保护、适度利用”的原则,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决策建议机制和评估检查制度,正确处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的关系,增强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历史人文性。

三、研究提炼文化内涵,增强可持续利用底蕴

一是支持、鼓励从事农遗相关研究的文化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以及民间组织,深入开展我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理论研究,通过设立专项课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对照研究古农典籍等方式,对已列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名录的46项遗产的历史由来、发展过程、利用价值等进行系统梳理,对新普查认定的项目进行再评估论证,对传统农耕文明优秀基因进行挖掘整理,努力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二是充分吸收、借鉴农业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信息化成果,组织专门力量积极编纂省级农业文化遗产词典、名录、图集、文化丛书等;依托特有物种资源、劳动力资源、传统文化习俗和乡村景观,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手工艺品制作等农业文创产品,挖掘农耕文化的独特内涵和精神价值,打造“全省农耕,乡愁记忆”特色文化品牌。

三是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纳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的实施,引导树立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的自觉意识,大力传播和弘扬优秀农耕文化,以深厚的文化滋养、坚定的文化自信来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农业文化遗产新活力

一是加快业态融合。借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与文旅产业紧密结合,利用遗产地丰富的生物、生态、文化、景观资源和独特的农业生产活动、农产品开发,促进文化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研学活动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创意设计机构与农遗项目、优秀农艺传承人对接,推动现代设计与传统技艺有机结合、巧妙融合,丰富要素供给,发展多元业态,助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打造乡村振兴全省样板的新路径。

二是实施工程带动。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融入全省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乡村记忆”工程、“非遗”保护工程、“非遗”助力扶贫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建设一批村史馆、民俗馆、乡村博物馆,培养一班乡土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打造一片片美丽乡村,使乡村成为一幅幅有历史记忆、有地域特色、有美丽生态、有人文传承的现代“富春山居图”。

三是凝聚社会共识。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借助各级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以及村史馆、民俗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推动优秀传统农耕文化上课本、上媒体、上网络、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经过认定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举办论坛、讲座、评选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我省农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和重要价值,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共识与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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