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调研汇报
精准扶贫与低保密不可分,为探求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我办认真开展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我旗农牧区低保有3483户4364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64户1014人。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为3819元/年·人,年人均补助水平为2724元/年·人,截止到12月份农牧区低保金全部按时足够发放,共发放96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农村牧区低保人口比重虽相对高,但保障标准低,难以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1)恶劣的自然环境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我旗属于干旱荒漠草原,十年九旱,近几年饲养成本的提高,牧民的生产经营支出有较大增加。据调查了解,牧民年收入的70%以上用在生产经营支出上,90%以上牧户靠银行贷款或借高利贷维持生活,久而久之形成了恶性循环,加剧了贫困程度。
2)尤其子女上学、家庭成员突得大病,尤其是刚刚脱贫的贫困户,虽然有子女教育补助和医疗救助,但生活各方面费用支出相当大,就可能使其又回到贫困线以下。
3)转移进城的牧民,收入低,日常生活费用支出大。转移进城的大部分是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小病看门诊的费用报销不了,低保资金难以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2、农牧民家庭收入难核定
在牧区家庭收入核定时,我旗民政局主要采用“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计算,但实际上,这种“牧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由于项目繁多,程序复杂,计算繁琐而难以落实在具体实施中,而很难把握好低保对象入口关。一是有少部分牧民采取各种措施隐瞒收入,无法确定隐性收入。二是外出务工的人较多,无法确定临时性收入。三是连续的自然灾害,牧民处于无收入状态,生产发展很不稳定。
3、宣传力度弱,工作透明度不高,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开展好低保工作大量基础性工作都在基层。农牧区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苏木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少、工作量,任务繁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农牧民对政策、制度的了解少,导致了少数“关系保”“人情保”的现象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建议和意见
(一)农牧区低保
1、 适当提高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
因近年来我旗牧区连续几年遭灾,牧民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再加上物价的上涨,牧民生活普遍处于支出多收入少的状态。2016年,我旗农牧区低保标准为3819元/年·人,补助水平为2724/元·人。很显然我旗农牧区保障标准偏低,根本上解决不了贫困农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掌握牧民收入的真实情况,准确界定参保群体
目前低保“认定办法”还需更加完善,存在着些许问题,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并出台最具有权威性的制度和规定,做为核算牧民家庭收入的科学依据,并能解决牧民收入核定的难的问题,也能准确界定参保条件。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多层次的广泛宣传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苏木(镇)两级要设置固定的低保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广为宣传,让广大牧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低保制度和程序,增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透明度,形成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推动农牧区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4、加强基层工作机构工作及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近几年,随着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开展,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整合现有机构与人力资源,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保障当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所需人员、经费与场地。